1.權證:
全名是『普通股認購(售)權證』。
是一種有價證券,但買賣的其實是一種買進或賣出股票的權利,在期限到期之前,你有權決定用事先約定的價格去買進或賣出特定的股票。
付出的錢,就是一個權利金。
2.認購權證:
即「買權」,發行人發行一定數量、具特定條件的一種有價證券,是一種權利契約。
投資人於付出權利金取得該有價證券後,有權利(而非義務)在未來某特定日期(或未來某段時間內),按事先約定之價格(履約價格)向發行人買進( call認購權證 )一定數量的特定標的證券,且權證本身於掛牌後可在集中市場按交易價格買賣。
3.認售權證:
即「賣權」,發行人發行一定數量、具特定條件的一種有價證券,是一種權利契約。
投資人於付出權利金持有該有價證券後,有權利(而非義務)在未來某特定日期(或未來某段時間內),以預先約定之價格(履約價格)向發行人賣出( put認售權證 ) 一定數量的特定標的證券,且權證本身於掛牌後可在集中市場按交易價格買賣。
4.(發行人)名稱:
各家發行商發出的權證,會用『發行商』+『兩碼英文或數字』來取名。
例如:凱基06 --> 凱基證券發行的權證
5.標的股名稱:
代表和這檔權證價格變化相關聯的股票,但也有可能是連結指數(例如:台灣加權指數),或是一籃子股票(組合型權證)。
6.履約價格:
又稱『執行價格』,指買進這檔權證未來可以向發行商要求履約的價格。
7.波動率:
(1)歷史波動率:
標的股票在過去一段時間(如一個月、三個月或六個月)的變動情況,通常券商在發行權證訂價時會參考權證標的股票的歷史波動率作為訂價的準則之一。
(2)隱含波動率:
權證因各項條件的不同,無法以絕對的價格來衡量其價值,隱含波動率是以權證價格反推出之判斷指標,隱含波動率越高,表示該權證相對較貴。
隱含波動率是否偏高,則可由比較標的證券之歷史波動率、及同標的權證相比來判斷。
投資人在投資權證時,應避開隱含波動率相較過往隱波大幅偏離的權證,因其有價格已偏高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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